作者:俞榮
本報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通訊員孫鑫)
2月14日上午,德城區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公開宣判山東省首例涉疫情電信詐騙案,被告人朱某海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2020年1月底,被告人朱某海通過手機在網上下載一次性醫用口罩圖片及口罩生產視頻,上傳至自己的淘寶店,聲稱自己有口罩現貨,可以迅速發貨。1月31日,被害人張某軍通過淘寶網聯系朱某海購買口罩,朱某海聲稱現在淘寶網嚴查口罩買賣,需要走線下交易。張某軍信以為真,添加朱某海微信,并聯系幾名同學一同購買,幾名被害人通過張某軍微信轉給朱某海共3000元錢用于購買口罩。2月1日,張某軍詢問口罩發貨情況,卻發現自己已被朱某海拉黑,遂發現被騙,幾人向派出所報案。
2月12日下午,公訴機關以被告人朱某海涉嫌犯詐騙罪向德城區法院提起公訴,德城區法院快審快辦,于2月13日上午送達起訴書,2月14日上午9:30啟用刑事遠程法庭,與檢察院、看守所三方聯動,運用速裁程序在線審理并當庭宣判此案,并全程同步網絡直播。
根據查明的事實,德城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期間,利用電信網絡技術假借銷售用于預防突發傳染病疫情用品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從重處罰。
歸案后被告人朱某海如實供述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被告人朱某海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從德城區法院接到該案,到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全程僅用時48小時,被告人朱某海服判表示不上訴,山東省首例涉疫情電信詐騙刑事案件順利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