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解決當前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員工返崗交通阻隔、原材料供應短缺等困難問題,日前,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印發《關于加快全省企業和項目建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進一步加快企業和項目建設復工復產進度。
為保障返崗務工人員通暢出行,《措施》明確,對在山東省境內連續居住14天以上、沒有可疑癥狀且不屬于(或已解除)隔離觀察對象的人員,由現住地社區(村)防控小組出具全省統一的健康通行卡,各地各單位對持卡人員一律予以通行,對乘坐“點對點”特定交通工具到達目的地的,不再實施隔離觀察。
各縣(市、區)面向省內和省外非嚴重疫情地區開展企業員工、農民工等返程群體的客運包車和定制化運輸等“點對點”“家到廠”服務。對需集中運送職工返程的用工企業,及時協調具有道路客運經營資質的企業提供運輸服務。對去外省市的企業務工人員,只要滿足辦理健康通行卡條件的,就可到居住地的社區(村)申請,社區(村)防控小組不得拒絕并快速辦理。
《措施》明確,鼓勵外國專家和外籍工作人員及時返崗復工,及時了解外籍人員工作、生活中的合理訴求,保障外籍人員防疫和生活物資供應。疫情期間,我省外籍人員來華工作許可暫行“不見面審批”制度,簡化辦事流程,加快辦理工作、居留證件。
為全力保障公路網順暢運行,《措施》提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落實應急通道和綠色通道制度,對持有通行證的一律免檢放行。各地一律不得擅自封閉高速公路出入口、阻斷國省干線公路、硬隔離或挖斷農村公路,嚴禁阻礙車輛通行;除在省界和高速路出口設置省際往來車輛和人員檢查站外,省內各市、縣(市、區)、鄉鎮之間設置的檢疫點和檢測站,對省內車輛和持有省內有效證件的人員,在測溫正常后快速放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出入。對于短期內向省外運送物資的企業和司乘人員,可相對固定,采取“單人單間、不與外人接觸、不相互接觸”的方式,實行封閉式管理,封閉式上崗。建立省際交通運輸協調機制,加強與周邊省市交通主管部門對接協調,互相承認鄰省頒發的企業生產原料、產品、農民工返崗包車等運輸車輛《通行證》,快速檢查、快速放行。
《措施》明確,鼓勵支持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就地就近解決原材物料問題,利用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山東省民營企業綜合服務平臺)發布企業原材料供需信息,提高產銷銜接和供需對接效率。對新上原材料生產項目,配備專門人員全程代理審批服務,實行邊生產邊審批,在施工、檢測、認證等方面開辟審批綠色通道,優先保障用地用水用電需求,推動項目盡早落地達產。
在企業和項目開復工疫情防控體系建設方面,《措施》提出,對酒精、口罩、手套、測溫儀等防控用品,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要拓寬采購渠道,努力滿足自身防控需要。對企業自身籌備存在困難的,企業所在市、縣(市、區)領導小組(指揮部)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對防控物資缺口較大的市,由省委領導小組(指揮部)協調調劑解決。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建立全環節、全流程疫情防控臺賬,形成從企業管理層到車間班組、一線職工“橫到邊、縱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員責任體系。
《措施》明確,各市要建立駐廠(項目)聯絡員制度,專人專班協調解決企業生產和項目建設需要的防護物資、原材料、生產設備、流動資金、員工返崗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問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