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鄭乃春通訊員 蓋文征)“我們保證按監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這也是我們藥店自身的責任。”2月17日,德州經開區綜合執法部藥械科監管人員在對新華魯抗大藥房136店檢查時,該店負責人解金玲這樣說。
據悉,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針對藥店人員復雜、流動性大的特點,為把好藥店疫情防控防線,德州經開區綜合執法部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細化措施、強化監管,現場督導全區各藥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疫情防控過程中,德州經開區綜合執法部加強藥店自身管理,營業人員體溫正常且佩戴口罩穿工裝方可上崗,堅持每天對店內進行經常性消毒并做好消毒記錄;加強門禁管理,登記購藥顧客信息,各藥店在店門口設立測溫臺,配備額溫計對購藥顧客進行體溫檢測并認真登記顧客姓名、住址、聯系電話、購買藥品名稱、體溫等信息;各藥店停售退燒退熱和止咳類藥品;對購買用于治療發熱、咳嗽類藥品的顧客建議其到醫院檢查就診。
與此同時,對春節后開門營業的藥店營業當天就安排專人到藥店張貼藥械經營單位告知書、藥店承諾書及投訴舉報電話,現場指導藥店經營人員做好藥械經營質量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實,迅速、全面地把各級疫情防控要求原原本本傳達到每個藥店。
此外,對轄區內藥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開展拉網式檢查,確保檢查全覆蓋、無死角;加大處罰力度,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流于形式的四家零售藥店,責令暫停營業,立即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從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