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潘曉泉)
對復工企業給予用工補貼,減輕殘保金、住房公積金負擔,降低社保成本……20日,來自省政府的消息,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穩就業工作,我省出臺若干措施,全力保障企業用工需求,幫助企業渡難關穩崗位,確保就業局勢穩定。
支持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復工達產,對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9日)開工生產的企業,給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補貼,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2020年2月10日起一個月內復工新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每新吸納1人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針對企業和職工需求,組織點對點的定制化運輸服務,保障員工返崗安全便捷暢通。指導企業做好衛生防疫、體溫檢測等工作,落實防疫措施要求。深化政企合作,暢通復工信息,鼓勵企業吸納本地求職人員就地就近就業,提高復工率。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準后可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長1年。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階段性降低1個百分點。向醫藥生產和流通企業提前預付醫藥貨款,解決企業資金周轉困難。有序劃轉國有股權的承接主體持有的國有資本收益,專項用于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確保社保基金安全運行。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再延長1年,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上年末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將穩崗返還裁員率標準放寬到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放寬到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的20%。加快全程網辦,確保符合條件企業的穩崗返還資金及時足額返還到位。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保金實行分檔減繳,暫免征收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企業殘保金。對因疫情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可申請減免或者緩繳殘保金。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依法申請按照企業和個人各5%的最低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