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通訊員霍娜)
疫情爆發以來,一些不法分子便利用此“商機”,在微信、朋友圈、直播等網絡平臺上假借賣口罩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實施詐騙。3月13日,經平原縣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依法從嚴從快辦理的一起涉“疫”口罩詐騙案開庭宣判。
2月15日,平原經濟開發區張某因急于購買口罩,在網上通過微信添加好友劉某,劉某自稱有大量民用、醫用口罩出售,張某看到這樣的消息后如獲至寶,便毫不猶豫地通過微信、支付寶先后支付了6300元貨款。
轉賬付款過后的張某滿懷期待,等待著口罩到貨。不知不覺已經過了三天,張某不但沒有等到口罩,而且也與劉某失去了聯系。劉某無緣無故玩起了“失蹤”,此時張某才意識到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2月26日,嫌疑人劉某在四川省旺蒼縣被公安機關抓獲。月9日,3 平原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月11日平原縣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對劉某3提起公訴,并建議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本案。3月13日本案在平原縣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審理。
庭審中,被告人劉某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法院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