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劉暢)
近日,德州市寧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投訴,稱某藥店銷售的84消毒液價格高。執法人員獲知后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調查,發現當事人將進貨價每瓶1元的84消毒液,以20元一瓶的價格售賣給消費者。
“該藥店購進84消毒液,購銷差價為1900%,按照山東省《關于構成哄抬價格行為漲價幅度界定問題的意見》中不能超過35%的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屬于哄抬價格銷售商品的行為。”寧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告網絡監督管理科科長何磊說。
執法人員介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這家藥店銷售的84消毒液進銷價差率達到1900%,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相關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價格違法行為。寧津市場監管局向當事人于某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并對其作出警告和罰款10萬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