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為有效應對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輸入,切實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所有境外來武人員,無論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必須提前向所在社區(村居)、接待單位或住宿酒店告知歸國行程(包括入境時間、途經口岸、乘坐何種交通工具),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如實申報健康登記(包括本人基本情況、到達前14天身體狀況等)。
二、所有境外來武人員,必須按照我縣疫情防控的要求,嚴格執行不少于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如住宿費、餐費等均由個人支付);隔離期間或解除隔離后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的,應第一時間向隔離點醫務人員或社區、村居報告,并按規定采取防疫措施。
三、對境外來武人員不主動如實報告、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拒絕接受隔離診療等措施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賓館、酒店等要嚴格落實入境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報告義務,接待單位、社區(村居)應按規定將入境人員相關信息向公安機關或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對不按規定登記報告入境人員信息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武城縣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20日
德州日報信新媒體出品
來源|愛武城
編輯|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