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才體制機制改革步子要進一步邁開”。我們把人才制度改革作為九大改革攻堅行動之一,目的就是要將“人才興魯”戰略變為具體行動,加快推動我省由人才大省向人才強省轉變。要實現這一目標,各級黨委政府必須把握運用好人才發展規律。
誰來用人要把“準”。對人才的特定需求,只有具體用人單位才能把得準,要讓企業、科研機構等用人單位成為“引育留用”的主角。比起到處搶人才,更重要的是為人才集聚成長搭建舞臺。黨委政府要最大限度地支持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最大限度地服務人才。這樣才能讓人才智力成果實現最低成本、最高效率的轉化。
激勵機制要搞“活”。就是要實行更加靈活、更加高效的激勵分配機制。現在,我們在科研人員兼職取薪等制度方面已經有了突破,今后還要在分紅、配股、期權等方面邁出更大步伐,讓人才創造價值,激勵體現價值,作出貢獻就應該“名利雙收”。在人才引進使用上,要賦予國有企事業單位更大自主權,構建全類別、全方位、全周期的人才成長制度體系。說到底,就是怎么有利于成就人才就怎么辦。
服務環境要做“優”。重點優化人才公共服務,辦好用人單位辦不了的事情,在醫療保健、家屬隨遷、子女入學、住房、出入境等方面提供個性化、精準化服務,解決好他們的“關鍵小事”。各級要廣發“求賢令”“招才榜”,主要領導要甘當“人才后勤部長”,創造“才”至如歸、“才”盡其用的優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