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驗工作培訓視頻會議召開
應在學校開學前5天完成
其中
高中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開學條件核驗
應在3月31日前全面完成
開學條件檢驗不合格的學校不得開學
體系建設與機制建立、開學方案制定、制度建立、教職工管理與全員培訓、應急處置、全面排查、物資保障、清潔消毒、隔離區域、餐飲管理、宿舍管理、錯峰返校、校園出入管理、教學準備等情況。
高中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開學條件核驗應在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核驗工作時間根據學校規模確定。核驗工作時間根據學校規模確定,原則上每校區不少于半天。
記者|曹清 通訊員|孫長春
編輯|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