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
境外輸入防控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輸入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市民和境外來德城人員健康安全,嚴防境外疫情輸入蔓延,現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境外來德城人員,指自來德城之日起前14日內有境外旅居史,從山東各口岸直接入境或從省外其他口岸入境后轉乘國內交通工具(包括航空、鐵路、公路和私人交通工具等)來德城的中國公民、外國公民。
二、無論通過何種交通方式到達德城的境外人員,須在抵達德城后第一時間主動向火車站、汽車站、所在社區(村)、接待單位或住宿酒店,如實申報本人基本情況、入境時間、途經口岸、旅居史、健康狀況等。
三、計劃從境外來德城人員,由其親屬、所在單位或邀請接待單位至少于所乘航班抵達前3天向所在社區(村)申報航班號、入境口岸等信息。
四、境外人員來德城后,應進行14天集中隔離觀察,并進行核酸檢測。實施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措施的,所產生的費用由個人支付。
五、境外入德城人員輸入病例醫療費用支付實行分類處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確診和疑似患者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在醫療機構留觀期間發生的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符合基本醫保規定的,按照規定予以支付;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醫療費用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商業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應按合同及時支付;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確有困難的人員,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可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實行醫療救助。
六、境外來德城人員應主動通過“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 來魯申報模塊如實進行身份核驗和健康申報,在德城期間應使用 “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通過使用本人手機掃描“場所碼”進行出入和健康登記,配合村(社區) 開展入戶隨訪工作,納入疫情防控體系。
七、賓館、酒店等要嚴格落實境外來德城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報告義務,接待單位、村(社區)、出租房主等應按規定將境外來德城人員相關信息向公安機關或所在村(社區)報告。對不按規定登記報告境外來德城人員信息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八、對不主動申報、刻意隱瞞信息或拒絕接受隔離醫學觀察,造成疫情傳播或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當事人及親屬的法律責任,并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九、發現境外來德城人員不申報信息或涉嫌逃避醫學隔離觀察的,歡迎廣大市民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或撥打區疫情防控專班舉報電話2675102進行舉報。
德城區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3月23日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來源|智慧德城
編輯|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