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學術學位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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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專業學位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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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
招生考試國家分數線
今日,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并印發通知,就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進行部署。
通知指出——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我國疫情防控階段性成效進一步鞏固,但國際疫情持續蔓延,我國防范疫情輸入壓力不斷加大。各地各招生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通知明確——
各招生單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復試時間由各招生單位統籌考慮當地疫情形勢、應急響應級別以及復試工作量等,按照分區分級、精準防控、錯時錯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綜合研判自主確定。復試啟動時間原則上不早于4月30日。復試方式由招生單位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可采取現場復試、網絡遠程復試、異地現場復試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復試等。
通知強調——
各招生單位要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加強試前試中試后監管,確保復試公平公正。要嚴格考生資格審查,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四比對”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查核驗。要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招生單位如采取遠程復試方式,應使用統一的軟件平臺。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依據《招生管理規定》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要嚴肅考風考紀,對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為方便考生及時、準確了解各招生單位復試辦法和要求,4月26日至30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教育網將組織舉辦“2020年研考招生復試網上咨詢”活動,屆時相關招生單位將在線解答考生咨詢。“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將于5月20日左右開通,有調劑意愿的考生,可及時登錄調劑系統和招生單位網站,查詢招生單位調劑工作辦法、計劃余額等相關信息,按要求填報調劑志愿。
教育部鄭重提醒廣大考生——
要切實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自覺尊法守法,誠信考試。根據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等情形,均應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之一的“情節嚴重”,將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2020年研考復試工作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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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單位: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我國疫情防控階段性成效進一步鞏固,但國際疫情持續蔓延,我國防范疫情輸入壓力不斷加大。各地各招生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一、科學制定復試工作方案
1.精準劃定專業分數線。各招生單位要認真執行《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招生管理規定》)和《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自主確定并公布本單位各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下簡稱專業分數線)和其他學術要求,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招生單位要綜合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精準劃定各專業分數線。
2.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各招生單位要在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統籌考慮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復試時間由各招生單位統籌考慮當地疫情形勢、應急響應級別以及復試工作量等,按照分區分級、精準防控、錯時錯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綜合研判自主確定。復試啟動時間原則上不早于4月30日。復試方式由各招生單位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可采取現場復試、網絡遠程復試、異地現場復試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復試等。各招生單位要結合本地本單位情況,對擬采取的復試方式進行充分評估,確保復試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采取現場復試的,要提前制定復試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環節,防止人員聚集。同時,落實好各項防護措施,做好突發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準備。采取遠程復試的,要對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確保滿足遠程復試要求。招生單位復試辦法須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組織實施。
3.科學設計復試內容。各招生單位要針對不同的復試方式、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采取遠程復試的,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二、嚴格復試組織管理
4.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各招生單位要嚴把復試入口關。在復試前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采取遠程復試的,要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5.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各招生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要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導師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并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高校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采取遠程復試的,要選用統一的軟件平臺,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依照《招生管理規定》,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6.嚴肅考風考紀。各招生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單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精心開展咨詢指導
7.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各地各招生單位要結合本地本單位復試工作安排,綜合運用各類媒體特別是新媒體,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要及時、準確解讀本地區本單位復試工作方案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讓社會和考生充分知曉,確保考生復試組織工作順暢有序。
8.加強考生咨詢服務。各地各招生單位要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采取遠程復試的,要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及時做好有關信息發布工作,方便考生查詢閱知。4月26日至30日,教育部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組織舉辦“2020年研考招生復試網上咨詢”活動,各招生單位要安排專人在線解答考生咨詢。
9.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各地各招生單位要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招生單位要進行技術兜底保障,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10.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根據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會同衛生健康、公安等部門,加強對本地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的統籌管理,指導招生單位科學制定復試工作方案并嚴格審核把關,統籌協調在本地設立考點進行異地復試的省外招生單位制定具體復試方案。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制定本地區復試組織工作方案,并報省級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11.落實招生主體責任。招生單位要切實落實研究生復試工作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研考復試工作。各招生單位要充分考慮各方面情況和因素,認真研究確定復試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組織現場復試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強考場、人員安排和現場秩序管理。組織遠程復試的,要細化工作流程、考務調度、監督管理機制等。招生單位復試工作方案須分別報屬地和擬設考點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審核同意。
12.強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招生單位要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員密度,防止人員聚集。要做好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要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院、不同專業要分時、分批有序安排復試。要制定復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教育部辦公廳
2020年4月13日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來源|微言教育
編輯|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