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記者從全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上獲悉,為進一步營造安全暢通道路運輸環境,按照上級有關要求,今后我市在治超工作中,強化源頭監管。將所有貨物裝運場所納入安全生產監督范圍,同時實行“網格化、實名制”管理,不再公布重點貨運源頭單位。
按照“誰許可,誰監督”的原則,明確和落實屬地管理及部門監管責任。原則上,凡依法許可的大宗貨物裝運場所由其經營業務的許可部門負責監管;許可事項納入行政審批部門的,由負責事中事后監管的主管部門進行監管;無許可的貨物裝運場所,由市場監管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取締;依法實行備案制管理的貨物裝運場所,由備案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監管;不需辦理許可、備案的,應急管理部門可協調有關鄉鎮、街道監管。為避免重復監管,涉及多項經營業務的,由主要經營業務許可部門負責監管;不能確定主要經營業務的,由應急管理部門協調監管。
各級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及應急管理部門強化監管效果,指導協調監督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市治超辦印發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量化考核提報材料分工表,對工作職責細化分解、責任到人,督促各相關部門推進工作措施落實,并于每月25日匯總監管工作相應材料,全面掌握工作開展情況,確保我市治超工作持續保持全省前列。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編輯記者 | 尹曉燕
通訊員 | 魏清剛 趙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