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我國北方地區陷入一場空前的鼠疫災難當中,再加戰亂頻仍、朝廷更迭,魯西北大地土地荒蕪,百姓饑寒流殞,尸殍遍野。清《樂陵縣志》記載:“……民兔竄鼠伏,弗遑寧處,千百存一二。 ”明洪武三年(1370),樂陵全縣城僅存四百余戶人家,就連當時縣衙配置也殘缺不全,縣令空缺,僅有縣丞何恒、縣主簿郭遵、典史岳得升三人。
面對如此凄慘景象,三人不敢稍有懈怠,決定帶領樂陵百姓“同心協治”重建家園。他們官民一體,群策群力,“以丞簿而憂民之憂,以民庶而事上之事,”即朝廷官員憂民所憂,把百姓的事當做皇上的事來對待,“上下一心,不期年,增二千戶”,在短短不足一年的時間,又建起一座嶄新的樂陵城。
他們首先是帶領百姓遷建新城。舊樂陵城在疫情和兵火重創之下已是一片 斷 壁 殘 垣 , “土 地 污下” ,不適宜人居住,三人與百姓商議,選定城北五十里處為新城址,于是“申請遷縣,蒙準。 ”開始了新樂陵城的重建工程。三人于開工前對縣衙吏員進行訓誡約束,要求他們“公廨圣意所重,而政治之所出也,其葺而新之,惟茲民庶,毋憚勤勞,以既厥功” 。意思是,建城是朝廷大事,也是百姓的大事,大家一定要不怕辛苦,力爭建功。要求大家與百姓同吃同住,同勞同息。同時大施惠政,安撫群眾,廣納百姓, “撫綏勞來,恐傷民力” 。制定出臺一系列安撫百姓的政策,在朝廷統一的減免夏秋糧稅政策外,本地徭役稅賦能免的一律免除,努力減輕百姓負擔;鼓勵開荒, “以勸以容” 。招喚流離在外的樂陵百姓回歸家園,擴大人口。同時,他們注意節儉, “乃創草菅,畚瓦礫,度用材,規模布置,不敢有所逾” 。工程施工中,一切用度量力而出,在選材用料,建設規模上,只要保證質量,堅持能簡則簡,不敢有一點浪費。就這樣,在全縣百姓的共同努力下,新城始于“庚戌之冬,訖工于辛亥之春,繚于周垣,正直軒豁,可以出治而為民觀瞻之地矣。 ”即從洪武三年(1370 )冬到洪武四年(1371 )年春,建成了一座嶄新的樂陵縣城, “城池草創,周圍三里許” ,同時縣城人口也從四百余戶增至二千多戶,此新城成為后世樂陵縣城的基礎。
后有史書評價樂陵史上這段建城史時說,“勞于始者逸于終……上下一心,事無難為。 ”
□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