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4月28日電(記者央秀達珍)“五一”假期將至,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青海省紀委監委28日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西寧市大通縣第二完全中學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7年至2019年,大通縣第二完全中學用“小金庫”資金向教職工發放福利共計27.37萬元,且在青海省委巡視期間提供虛假材料掩蓋事實。時任校黨支部書記、校長張海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校總務處主任王海生、出納柳順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現任校黨支部書記、校長李鵬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黨支部書記、校長職務。
海東市樂都區人民醫院藥械科原主任李建華、主任王峰違規收受財物問題。2013年至2018年,時任樂都區人民醫院藥械科主任李建華違規收受藥品、器械經銷商贈送的財物共計2.28萬元;2018年至2019年,現任藥械科主任王峰違規收受藥品、器械經銷商贈送的財物共計0.54萬元。李建華、王峰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警告處分。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第五中學黨支部書記汪康盛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問題。2018年,汪康盛為其子操辦婚禮,違規收受教師禮金共計0.9萬元。汪康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禮金予以退還。
黃南藏族自治州澤庫縣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兼審計局局長李芳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6年,李芳先后多次違規收受他人贈送的金手鐲、銀酒具價值2.9萬元,其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李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違紀所得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