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張群楊志利)
“今天我就把錢還給您,之前我們確實做得不對……”弟弟從包里拿出3萬元現金遞給了哥哥。近日,在樂陵法院朱集法庭的調解室里,王璐法官經過三天的耐心釋法明理,兩兄弟間一場跨越13年的糾紛終于畫上了句號。
宋某峰和宋某彬系親兄弟。多年來二人相互幫襯,日子過得還算和睦。直到2007年5月,宋某彬因家中出現變故急需用錢,就找大哥宋某峰借錢。念在兩人是同胞兄弟,關系一直很密切,宋某峰分四次借給弟弟3萬余元。但幾年下來,弟弟卻絲毫沒有要還錢的跡象,宋某峰因要用錢多次催弟弟還錢,均無果。
在一次次的催還中,兩人矛盾逐漸升級,最后弟弟竟以全家曾為哥哥家裝修干活為理由,光明正大地賴起賬來。自己的好心好意卻換來這樣的結果,宋某峰百感交集,越想越氣,一紙訴狀將弟弟宋某彬全家告上法庭。
有銀行的轉賬記錄作為證據,這件無爭議的民間借貸案件,一紙判決即可結案。考慮到雙方當事人是一家人,借款也不是很多,朱集法庭法官王璐決心要化解這場“家庭糾紛”,讓兩個年過半百的親哥倆重歸于好。為了重塑親情,王璐從借貸還款到親情倫理,從法律知識至道德觀念,層層分析,面面俱到,雙方的怒氣漸漸也消了。畢竟是13年的糾紛,里面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也有著錯綜復雜的矛盾,針對彼此的怨言她全身心地傾聽,面對雙方的矛盾她積極溝通化解。最終,經過一次開庭,連續三天調解,弟弟在法院調解現場向哥哥歸還了借款,兩兄弟和好如初。“謝謝你了,王法官,為了我們兩兄弟的事,讓你費心了……”收到借款后的宋某峰沖著王璐法官豎起了大拇指。
據悉,近年來,法院受理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日益增多,缺乏借款證明或借款證明內容不清、借款賬目不明確等導致的矛盾糾紛時有發生。法官在此建議,在借款給他人時務必放下面子,確保有借款證明和交易痕跡,避免日后發生糾紛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