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5月21日電(記者王勁玉)山西省近日出臺《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明確山西省自6月1日起正式實施垃圾分類,取消城市主要街道、公共場所分散設置的垃圾桶,實行定時定點收集、不落地管理。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王立業介紹,山西將通過垃圾分類基本實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處理全覆蓋,廚余垃圾全處理,其他垃圾全焚燒、零填埋,從根本上解決生活垃圾由甲地變乙地、地上變地下、把今天的污染留給明天的問題。
對于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山西將采取自行運輸、提前預約或者定時定點的方式進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