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周年座談會5月29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再次發出了堅決反對“臺獨”分裂的強烈信號。
2005年,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這是一部以憲法為依據,追求和平、遏制分裂的重要法律。《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年來,為維護臺海和平穩定、促進兩岸關系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熔鐵鑄劍,震懾妖孽。一段時間以來,“臺獨”分裂勢力誤判形勢,挾洋自重,不斷挑戰“一中”底線,上演種種丑劇,嚴重破壞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局面,嚴重損害兩岸同胞切身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嚴重挑戰我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底線。
斬“獨”除惡,絕不手軟。《反分裂國家法》就是懸在“臺獨”分裂勢力頭上的斬妖劍!“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我們愿意為和平統一創造廣闊空間。但是,我們也絕不為各種形式的“臺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反分裂國家法》開誠布公,坦坦蕩蕩。仍然死抱“臺獨”臆想的分裂勢力,不妨再翻一翻這部法律,勿謂言之不預!
兩岸實現統一,不是誰吃掉誰的問題。只要雙方堅持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其他任何事情都可以坐下來好好商量。廣大臺灣同胞應該做堂堂正正的中國人,深入思考臺灣在民族復興中的地位和作用。這是時代賦予臺灣同胞的責任。兩岸同胞共擔民族大義,上可以告慰列祖列宗,下可以對得起子孫后代。
修橋鋪路,親望親好。為臺灣同胞辦好事、做實事、解難事,是《反分裂國家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彰顯的是“兩岸一家親”的血脈親情。這些年來,大陸推出一系列惠臺措施,在落實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31條措施”基礎上,又出臺“26條措施”。不久前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又推出助力幫扶臺企復工復產的“11條措施”。這些,都是實實在在的利好。
臺灣的前途在于國家統一,臺灣同胞的福祉系于民族復興。海內外中華兒女要堅定信心,不懈努力,共擔民族大義,共促祖國統一,共圓民族復興的偉大夢想,這是時代的最強音。
我們要強調的是,祖國大陸牢牢把握著兩岸關系的主導權、主動權,大陸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尊嚴有著強大的實力、定力,誰都無法撼動。如果“臺獨”分裂勢力膽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企圖飛蛾撲火,其下場必定是自取滅亡!(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華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