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德州市“重點工作攻堅年”系列發布會舉行第十四場發布會,市委編辦、市衛健委、市醫療保障局、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水利局6部門的負責人走進新聞發布廳,權威發布我市“推進公共衛生領域改革攻堅”重點工作情況。
新冠肺炎疫情突發以來,為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醫療機構不因資金問題影響救治,市醫保局及時出臺多項醫保政策措施,發揮了醫保基金在醫療救治中強有力的保障作用。
一是出臺應急醫保政策,保障患者及時救治。對于異地就醫確診患者,先救治后結算,報銷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異地就醫醫保支付的費用由就醫地醫保部門先行墊付,對異地就醫參保患者信息記錄和醫療費用先行記賬,疫情結束后按照國家要求統一組織清算。取消醫保支付限額,動態調整報銷范圍、及時更新信息系統。對納入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治療確診或疑似患者的診療方案的藥品和診療項目,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對收治定點醫療機構預付醫保基金,減輕醫療機構資金壓力。疫情防控期間,我市共向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定點醫療機構預付醫保基金9523萬元。
二是完善救助政策,發揮醫保基金兜底作用。充分發揮醫療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對醫保扶貧對象“四類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建檔立卡重度殘疾人員)發生新冠肺炎確診、疑似患者和醫院留觀人員,一律先就醫后結算,由醫保基金先行墊付費用。費用按規定經醫保報銷、財政補助后,個人負擔部分由醫療救助予以兜底保障。做好特殊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工作。對疫情防控期間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及個人,聯合相關部門進行排查,動態建立了專門臺賬。對因疫情影響導致生活困難的,無論是否參保,采取“先幫扶、后認定”方式,給予臨時救助、即時幫扶和幫辦、代辦上門服務等措施,確保及時、全面落實醫保扶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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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董天力 孫耕
實習生|褚彤
編輯|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