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省自然資源廳廳長李琥對山東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情況作了介紹。他說,目前,我省將縣域村莊大體分四類。1、集聚提升類,主要是現有規模大的中心村;2、城郊融合類,主要是城市近郊區以及縣城城關鎮所在地村莊;3、特色保護類,主要是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特色資源豐富的村莊;4、搬遷撤并類,主要是位于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村莊,因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搬遷的村莊,以及人口流失特別嚴重的村莊。看不準的村莊,暫不做分類。
據了解,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要求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中央農辦等5部門下發《關于統籌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省結合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2019年年底完成村莊分類工作,2020年年底完成村莊布局,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實現村莊規劃應編盡編。
“遵循鄉村振興規律,統籌考慮山東的自然地理稟賦,針對平原、丘陵、山區的不同情況,根據村莊特點和實際,體現鄉村山水格局和自然脈絡,挖掘鄉村歷史文化資源,塑造鄉村風貌特色,避免千村一面。”李琥介紹說。
山東農村數量多,規模小,布局散,密度高。全省行政村數量6.95萬個,數量居全國第一,平均人口530人,在全國居倒數第二。隨著山東縣域經濟的發展,農民的生產生活方式正在發生深刻變化,農村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向城市聚集,導致農村空心村多、老人和留守兒童多,教育、醫療、養老等問題越來越突出,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愿望越來越迫切。空間布局分散,導致了配套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成本高,不經濟,需要全域考慮,優化布局。
據了解,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過程中,我省堅持尊重群眾意愿,注重把維護農民權益放在首位,把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作為根本出發點,堅持村民主體地位,堅持群眾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動。特別是在拆遷補償、安置區選址、安置住宅戶型等關鍵環節,充分依靠群眾,發動群眾,相信群眾,尊重民意,落實民意。拆不拆、搬不搬、建不建,由農民群眾說了算,村民同意率必須達到95%以上才能實施,不搞強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農民負擔。
“我們堅持穩妥推進。目前,農村社區建設還處在探索推進階段,沒有下指標派任務,沒有大規模的大拆大建。比如,去年以來全省批復實施增減掛鉤項目114個,涉及村莊268個。”李琥介紹說,通過建設新型農村社區,我省著力解決農村社區的生活居住、交通通訊、供水供電、就學就醫、衛生改廁、垃圾處理等問題,努力改善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農村建設用地使用效率,優化配置城鄉用地結構布局,耕地不能減少。復墾新增的耕地歸村集體所有,連片流轉用于發展蔬菜大棚、水果苗木基地等現代農業,將預留用地發展適合農村的農產品精深加工業、勞動密集型制造業、生態旅游業,拓寬農民持續增收渠道,帶動農業農村發展。
省委農辦主任、省農業農村廳廳長李希信介紹,目前看,山東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滯后,醫療、教育、養老、環境衛生等公共服務歷史欠賬較多,客觀制約著農村發展,影響農民生活質量的提高。要補上這些短板,除了加大財政投入外,在一些村莊“小、散、遠”問題突出的地區,在堅持“規劃先行、因地制宜、群眾主體、依法依規、穩妥有序”的前提下,適當布局建設一部分農村社區是必要的。
下一步,我省將繼續認真貫徹國家要求,對基層的創新創造進行認真總結,對工作中產生的偏差和問題及時糾正,堅決把維護農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堅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把好事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