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見習記者孫風超通訊員李登攀)
近來天氣越來越熱,民警在日常執勤時,發現一些駕駛員喜歡穿著拖鞋開車。7月3日,德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五大隊民警在執勤時查處一名穿拖鞋開車的駕駛人。
當日14時許,在青銀高速夏津治安檢查站,民警正在對一輛寧A牌照的越野車進行例行檢查,發現該車駕駛人穿著拖鞋,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當民警詢問其為什么穿拖鞋開車時,駕駛人時某稱穿拖鞋既涼快又方便。民警當即對其進行安全教育,駕駛員不得有穿拖鞋、穿高跟鞋或者赤腳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在民警耐心地勸導下,時某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在后備箱拿出運動鞋現場換上。
隨后,民警根據相關法律對其進行記2分,罰款50元的處罰。
德州高速交警提醒,拖鞋雖輕便,但因為與人的腳沒有完全“貼合”,如遇突發情況需緊急停車時,穿拖鞋、高跟鞋踩剎車時極易出現腳底打滑、踩不實以及踩不到剎車踏板等情況。而穿拖鞋一旦出事故,近乎“全開放”的拖鞋對腳也起不到一點保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