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廠區整體環境有了很大改善,有隔離區專門處理生產垃圾,多虧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幫助我們規范經營管理,企業得以更好發展。 ”7月16日,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檢察官到轄區某玻璃有限公司回訪調研,該企業負責人感慨道。
去年11月,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依法受理某玻璃有限公司深加工車間主任靳某某、車間帶班長王某某涉嫌污染環境案。辦案檢察官查明,靳某某、王某某多次授意或默許車間工人將沖洗噴槍產生的含釉料廢水、殘渣隨意傾倒至公司西北角土坑,總傾倒量約129公斤,土壤生態環境受到損害。靳某某、王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38條規定,構成污染環境罪。
案發后,該公司負責人及時聯系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被污染土地和有害物質進行安全處置。 2020年4月,經專門機構檢測分析,確認傾倒區固體廢物已清挖完畢,土壤質量恢復原樣。
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該公司發展面臨諸多風險和困難,如果起訴到法院,將對企業信譽和經營狀況造成進一步傷害。考慮靳某某具有自首情節、王某某具有坦白情節,主觀惡性較小,并自愿認罪認罰。案發后,該公司積極采取措施消除影響,傾倒區固體廢物已清挖完畢。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從保護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角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77條第2款規定,依法對靳某某、王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避免“案子辦了,企業垮了”,以實際行動幫助企業排憂解難,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案結事未了。辦案檢察官結合辦案發現,該公司生產管理過程存在很多問題:危險廢物存放場所不達標,環保設備、污染治理投入不足,車間管理、廢水廢渣的處理等制度不健全,大多職工不知道隨意排放廢水廢渣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問題,檢察官主動釋法明理,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圍繞強化經營管理、加大對環保設備資金投入、加強廠區綠化等方面,向企業發出檢察建議書,及時跟進問題整改,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近年來,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圍繞省、市重大部署,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針對新冠肺炎疫情沖擊企業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經開區檢察院立足職能,以12309檢察服務中心和“線上、線下”一體化企業服務中心為平臺,結合企業特點,進一步細化完善服務保障意見,依法嚴懲阻礙和破壞企業復工復產的各類犯罪,對涉案民營企業負責人慎捕慎訴,幫助企業排憂解難。
今年以來,該院辦理涉民營企業犯罪和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案件4件,深入走訪企業20余家,監督重大項目招投標33次,配合其他職能部門對5家企業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審核兌付,提供法律咨詢30余人次。“我們始終秉持‘辦案中監督、監督中服務’的司法理念,不斷改進辦案方式和工作方法,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通過設立企業律師服務中心,定期開展‘走進企業、服務企業’普法宣傳活動,提供一對一法律咨詢,幫助企業提高經營管理的法治水平和防范法律風險能力,充分激發市場活力。 ”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檢察長馮愛民說。
□本報記者董建新本報通訊員王延豐高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