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張明凱通訊員張志剛)
近日,夏津縣公安局宋樓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眾求助電話,在514國道劉蘆村附近有一名孩子迷路。民警經過耐心地詢問,最終將孩子送回了家中。
民警趕往現場發現有一名約十歲的男孩站在道路南側,手中拎著的塑料袋中裝著兩條金魚。據周圍群眾說,孩子在附近已經徘徊一段時間了,期間有人上前詢問,但是孩子戒備心很強,一直不肯說話。當時已經是晚上10點多,民警推測孩子應該是迷路找不到家了。
當一言不發的孩子看到警察叔叔時,戒備的眼神有了一絲緩和。民警拉著他的手嘗試與他溝通,但面對問題孩子只是搖頭,當民警問其是否吃東西時,男孩才輕輕地說已經一天沒吃東西了。
民警在路邊超市買來食物和水,讓孩子先吃飽肚子。吃飽后,經民警引導,男孩說出了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并告訴民警自己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考慮到老人年紀大,通信交通不便,民警決定送孩子回家。
根據孩子所說的“家在孟店村”,民警經過查詢找到詳細地址為臨清市孟店村。在回家的路上,男孩向民警說出了迷路的原因。原來,他聽別人說夏津縣城有賣小金魚的,于是上午在村口上了一輛臨清到夏津的公交車,到了夏津后轉悠了很久才買到金魚,后來因為沒錢買回家的車票才決定步行回家,可當時天色已晚而且感覺自己走的路不對,所以心里害怕不知所措。當警車駛進孟店村莊時,孩子激動地說:“到我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