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福 李宏升
在明清夏津縣歷史上,有位任職時間長達十四年之久的知縣,任內做了許多好事。面對升遷的機會,他竟因百姓強留而不得不繼續擔任夏津知縣。他就是明中期的夏津知縣薛正。
任夏津知縣長達14年
薛正,字子貞,明陜西布政使司(今甘肅省)華亭縣舉人,天順二年(1458年)至成化八年(1472年)任夏津知縣,并病逝于夏津知縣任上。
據載,薛正為官清廉,政績卓著。在他擔任夏津知縣的第九個年頭,本來考績優秀,應該升遷,卻因百姓強留不得不繼續留任。就在這一年,夏津縣民曾自發為其刻立《夏津薛侯德政碑》。五年后,薛正卒于任所。其事跡見于《夏津縣志·名宦志》。《夏津縣志·藝文志》不僅收有《夏津薛侯德政碑》全文,而且還收有《薛侯善政記》一文。
薛正少兒時即表現出孝順友愛的天性,深受父母所愛,被送往私塾與縣學從師授經。正統十二年(1447年)考取舉人,入太學深造,不久分配到工部實習。天順元年(1457年)授夏津縣知縣。據史書記載,他就任時,“下車之初,憂勤夙夜,軫思民隱,鋤強梗而扶善良,拯顛危而蘇困厄。善政多多,如新開街道平闊,起立集場以貿遷有無,民甚便之;慮強凌弱,眾暴寡也,置勸善懲惡簿,令忠直者掌之,書其所為善惡,四季循環,民日遷善;興學校,而科貢不乏;辟田野,而倉庾盈溢,逃竄者聞風而至,爭訟者化而為善,囹圄空虛而犬不夜吠;家給人足,而禮讓興行。”
夏津縣民在為其立德政碑的同時,還編有為其歌功頌德的民歌:“四野熙熙,民物怡怡。伊誰之力?薛侯所為。”“賢哉薛侯,德我民厚。去而不來,民思父母。”
善斷案為百姓創造平安
天順二年(1458年),有個叫張行的人買了個小妾郭氏。一日,郭氏的表叔蔡五迎其回娘家,十天之后將其送回了婆家。又過三四天,郭氏夜奔不知到哪里去了。后于張行家前井中撈得其尸。蔡五與郭氏的母親認為是張行所殺,堅持告官。知縣迅速將張行捉拿歸案,羈押在縣大獄之中。作為握有生殺大權的知縣薛正,一直覺得此案證據不足,所以沒有急著判案,最終查出是蔡五因郭氏不愿與其繼續保持私情而行兇殺人。案情大白后,張行得以不死。
天順三年(1459年),縣內有個民婦高氏,與張端私通。一日五更時,高氏讓丈夫許貴背一袋棉花去臨清買東西,后遣人尾隨許貴身后并趁機將其殺害。此案報官后,薛正密訪于高氏鄰里,查訪到了事情原委。張端殺人后害怕被發現,前來窺探破案進展,薛正順便將其拿下并押回縣衙。詢問中,張端仍不招服。薛正請來仵作驗得張端所穿內衣上血痕尚在,并查明其內衣乃用許貴大衣所改,高氏與張端勾搭害夫一案就此真相大白。
考證新盛店為夏津故城址
薛正在任夏津知縣期間,曾考證出縣東北的新盛店鎮即唐宋時期的夏津縣城舊址。
明嘉靖《夏津縣志》在介紹“形勝”時說:“左環馬頰,右帶衛河,古堤繞乎東南,巨鎮奠乎西北。”其中的“巨鎮”,即是指的新盛店。新盛店,唐代稱新縣店,明代稱孫生鎮、錦川鎮。薛正上任時的新盛店已是村落稀疏,荒草叢生,野蟲唧唧,一片破敗景象,人們不曾知道此處竟是夏津舊城遺址。乾隆《夏津縣志》載,薛正《錦川晚眺》詩中吟道:“幾度來游愛晚涼,蟬聲不斷送斜陽。趙燕騁地千年遠,齊晉盟方百世長。日暮平原云黯黯,春和大地草茫茫。英雄百萬成寥落,每到登臨倍感傷。”原來,唐天寶年間,改鄃縣為夏津縣,縣治即為新盛店;因遭遇水患,金代遷縣治于今址。
薛正不止一次來新盛店尋古釋懷,認為這里才是“齊晉會盟之要津”,而不是現在的夏津縣城附近。
新盛店和現夏津縣城地勢類似,中高周低,大街中間北側原立有旗桿,石座尚存。村南水塘北側有水井一口,井邊有“石窩窩”。水井系用大型方磚圍砌,最晚不會晚于明代。所謂“石窩窩”,實際是用作舂米的石臼,形制碩大,制作粗糙。從此臼分析,該井的年代則更為久遠。
村東有文廟遺址,廟前水井尚存,出水旺盛,村人仍在飲用。經村民打撈,有幾只瓦瓶出水。它的正式名字為“甀”,考古界也稱其為“小口尖底瓶”,系汲水之器,汲水時不搖而自傾,年代最遠可以追溯到漢代。宋代以后,文廟為縣城的標志。
據當地人說,村北原建有北極廟,村西有尉遲敬德廟,規制宏麗。這說明,不僅隋末農民起義領袖竇建德、劉黑闥均曾在此馳騁戰斗,尉遲敬德同樣也曾在此激戰過。
今天的夏津縣城是金代時所遷建。由于金元及明初,黃河以北地區戰亂頻仍,縣城不論規模還是形制都未達到應有標準。薛正為夏津知縣期間,筑城挖池,建廟修橋,新開南北大街,立縣學修倉廒,才使夏津有了“城”的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