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米的路開車用了20多分鐘
本報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辛昊龍)
“早高峰的時候,有三輛轎車因事故受損,但并不嚴重,停在道路上造成了交通擁堵。500米左右的一段路,我乘車走了20多分鐘才通過。”10月26日上午,市民崔女士致電本報,反映機動車因輕微事故造成道路擁堵的情況。
崔女士介紹,今早不到8點,她乘車沿東風路自西向東左拐至康博大道時,發現道路堵車嚴重。“在我行至接近康博大道與常興路交叉口時發現,有三輛轎車因為事故擋住了道路,引起堵車。”
崔女士說,三輛車分別占據了道路右側的可變車道和左側兩個車道,以致路口處的四條車道只剩下了一條。“這樣的輕微事故是不是可以由車主先拍照留下證據,把車移走后再聯系保險公司處理?大家都停在道路上等,太影響交通了。”崔女士說。
當遇上“車能動、人未傷”的輕微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該怎么做才能快速處理,以減少對交通的不良影響呢?記者就此采訪了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民警。“如果車輛事故輕微,不涉及人員受傷,車輛受損情況在交強險范圍之內,并不影響駕駛,駕駛員可以自行拍照留取關鍵證據,再把車移動到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保險公司,或者撥打122電話聯系交警處理。”事故處理大隊實戰指揮中心主任姜振廣介紹,如果雙方對責任認定存在異議,交警部門可以根據雙方拍攝的照片,甚至調取監控及行車記錄儀等視頻進行責任鑒定。“事故當事人也可以登錄‘道路交通事故遠程處置系統’,根據民警的引導處理交通事故。”姜振廣介紹,事故當事人撥打122電話,接警民警會對事故嚴重性進行預判,對于適合簡易程序的輕微事故,系統會向當事人手機發送一條短信,引導當事人用手機登錄遠程視頻處置系統,民警通過與當事人視頻連線的方式,遠程收集事故現場照片,事故雙方身份證、車輛及保險信息等,然后進行事故責任遠程認定。
姜振廣提醒,在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后,駕駛員應首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來車方向距離事故車輛50米的地方擺放三腳架示警,避免發生次生事故,然后事故當事人要盡快分別拍照留證,并撤離現場,避免造成交通擁堵。
請手機尾號為7703的崔女士到德州晚報社領取線索費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