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張明凱通訊員胡星辰)
近日,一男一女在電線桿上看到賣假幣信息,花300元買了33張百元假鈔,原本想花掉假幣換真錢,結果假錢還沒花完就被德城民警抓獲。
11月9日晚,來自河南信陽的一男一女駕駛一輛魯A牌照黑色轎車來到德州,隨身攜帶33張假幣準備花掉換真錢。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民警在接到舉報后,立即展開調查,發現該車輛在德城區大學路附近消失。
為了盡快找到嫌疑人,避免群眾受到損失,德城公安出動50余名民警在大學路附近展開地毯式搜尋。只知道車輛牌照,這給搜尋工作帶來了極大困難,但最終在民警的細致搜尋下,10日中午,在大學路蕭何莊附近找到了嫌疑車輛,隨后將兩名嫌疑人抓獲,此時該男子身上還剩7張假幣。
據該男子交代,他是從老家的一個電線桿上看到了有售賣假幣的信息,10元可以買一張百元假鈔,共花300元買了33張百元假鈔。買到假鈔后,他駕車一路向北準備將這些假幣花掉換取真錢。
在德城區,該男子從多個商鋪購買過水果、煙等物品,每次購物都拿出假幣,商家店鋪找回真錢他就放好。在購買物品的過程中,也有被商家識破假幣的情況。目前,該兩名嫌疑人已被德城警方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據了解,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而持有、使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
在日常生活中作為普通群眾,如果誤收假幣,一定不要再繼續使用,應立即上繳當地銀行或公安機關。當看到別人持有假幣時,也應勸其上繳或向公安機關報告。如發現有人制造、買賣假幣時,應掌握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