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鄧靜)11月9日,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聯合下發關于公布德州市養犬重點管理區域禁養犬名錄的通知,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藏獒犬、阿富汗獵犬、阿根廷杜高犬、德國牧羊犬等50個犬種,及市農業農村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補充公布的其他禁養犬種,在重點管理區域內禁養,公告有效期為5年。
據悉,今年5月27日,《德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經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2020年7月24日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8月4日和9月16日,市農業農村局兩次發布公告,對《德州市禁養犬名錄》公開征求意見,最終確定了50種禁養大型犬名錄。
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德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明確德州市養犬管理實行分區管理,分為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街道辦事處轄區為重點管理區,鄉鎮轄區為一般管理區。同時規范養犬行為,實現依法、文明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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