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 義
黨的事業就是人民的事業。省委十一屆十二次全體會議,堅持人民至上,對增進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質、推動共同富裕作出一系列新謀劃新部署,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十三五”以來,我們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扎實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斷加大民生投入,著力辦好民生實事,居民收入持續增長,人民生活明顯改善。回顧發展的每一步每一程,盤點我們抓的大事干的實事,堅持人民至上始終是貫穿其中的鮮明價值導向。進入新發展階段,面對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們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還有不小差距,民生領域存在短板,社會治理還有弱項。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建設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必須時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聚焦群眾所急所需所愿,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努力辦好辦實為人民造福的事情。
人民至上不是一個抽象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必須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各個環節,落實到具體行動中。說到底,堅持人民至上,就是要始終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應,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為民服務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在就業、教育、養老、住房、出行、環境等方面的煩心事、揪心事、鬧心事。各級領導干部要放下架子,多到矛盾多、困難大、群眾反映意見集中的地方去,同群眾坐在一條板凳上拉家常,真正弄清楚基層和群眾在想什么、盼什么,切實解決群眾實際困難和問題。要把握規律、充分尊重群眾意愿,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要站在群眾立場上,真正把事情辦到群眾心里去、讓群眾得實惠。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把人民至上刻寫在老百姓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之中,團結帶領人民群眾創造更加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