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1月1日上午11時許,德州高速交警支隊六大隊民警在樂陵西收費站對一輛白色面包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車內人頭攢動,明顯超員。
經查,該車為某平臺的“網約”車輛,屬于運營性質車輛。該車核載7人,實載11人。駕駛人孟某稱,車內都是當地人員,從德州返回樂陵,原以為元旦假期內不會有交警檢查,為多掙點錢,多拉了4個人。
民警從車內找到沒有完全固定好的座椅以及座椅下面的板凳,民警當場對司機孟某和乘車人員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車上人員表示今后絕不會犯同一錯誤,自覺做一個文明的交通參與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執勤民警對孟某駕駛公路客運車輛、公共汽車以外的營運車輛實載人數超過規定50%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的處罰,對其駕駛證進行扣留。并責令駕駛人聯系其他車輛轉運超載人員,安全隱患得以及時消除。(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孫風超 通訊員 梁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