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月6日電(記者嚴鈺景、夏天)記者從海南省應急管理廳獲悉,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海南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這是海南為規范自然災害救助行為,優化救助工作環境,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首次出臺的相關地方規章。
辦法分為總則、救助準備、應急救助、災后救助、救助款物管理、附則等,共六章四十條,提出自然災害救助遵循以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群眾自救的原則。
據海南省應急管理廳相關處室負責人介紹,辦法明確了各有關單位在救助準備、應急救助、災后救助等工作環節中的責任和義務,對災害救助秩序、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進行了規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