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1月15日電(記者劉良恒)1月12日,湖南省一名女法官因拒絕為同鄉“打招呼”而遭報復被殺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5日宣布,湖南三級法院于今年1月起全面啟用“三個規定”新的記錄報告平臺。該平臺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建成的四級聯通平臺,旨在防止內外部人員干預過問司法案件、辦“人情案”,保障司法人員依法正確履行職責,確保公正廉潔司法。
據介紹,“三個規定”是指我國防止內外部人員干預過問司法案件的三個規范性文件。根據相關要求,湖南省各級法院將依托新的記錄報告平臺,把登記記錄報告的范圍擴大到全體工作人員,包括6個月以上聘用、借調和掛職人員,實現全員覆蓋。需要記錄的情況主要是:法院以外的領導干部以組織名義向人民法院發文發函對案件的具體處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領導干部及其身邊工作人員、親屬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法院內部人員非因履職需要、未按照法定程序或相關工作程序,過問具體案件、轉遞涉案材料、說情打招呼等情況;除因工作需要、依照相關規定程序之外的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等。法院工作人員遇到上述情況,應及時、如實在新的平臺登記記錄。
湖南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建立月報告制度,法院工作人員遇到有需要記錄報告的情形時,在新的平臺上及時填報相關信息,做到一事一報,隨時填報。對長期“零報告”“零查處”的法院,湖南高院將對單位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