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不“脫韁” 文明才能不“脫軌”
胥愛珍
近日,一則“陜西西安一小區門口一只未拴繩的泰迪被大狗咬死,泰迪主人用刀將大狗砍死。”的新聞引起廣大網友關注和熱議。本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施行近1個月,仍有泰迪的主人這樣的養犬者遛狗不拴繩,就讓人大跌眼鏡了,卻又上演了“狗咬狗”變為“人砍狗”的鬧劇,更是暴露了一些人待犬的不文明、養犬的不理性,這警示我們:增強養犬的文明自覺迫在眉睫,唯有養犬不“脫韁”,文明才能不“脫軌”。
對違法養犬零容忍,養犬才能不“脫韁”。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從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到地方政府出臺的文明養犬政策法規,都為養犬系上了法律的“韁繩”,拉起了文明養犬的紅線。但法律的實施和落地,不僅需要普法的宣傳教育,更要嚴格執行的“零容忍”,只有讓每一個違法者付出代價,才能倒逼人人遵法守法,從內心增強守法意識,樹立規則意識,從根本上轉變“遛狗不栓繩”等不文明養犬習慣。
疏堵結合,人人參與,涵養文明養犬自覺性。不文明養犬的行為須法律的嚴管,文明養犬習慣的養成,則需要持之以恒的示范引導。對照文明養犬相關法律規定,城市管理者要結合實際對文明養犬者實施精細管理,科學設置犬只排便區等設施,為文明養犬創造條件。每一位市民既要爭當文明養犬的宣傳員、踐行者,也要擔當文明城市主人翁,共同抵制不文明養犬的行為和現象,在全社會營造文明養犬光榮、不文明養犬可恥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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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屈大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