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8日電 28日,《體育總局關于開展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市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公布。體育總局、中國足協決定聯合開展“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市”建設工作,選擇一批足球基礎好、發展條件好、工作積極性高的城市,加強扶持和指導,總結推廣足球改革發展的典型經驗,探索中國特色足球發展路徑。
《指導意見》指出,“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市”建設工作以五年為周期,實行“三步走”戰略,分為近期目標、中期目標和遠期目標。近期目標(2021-2025年),計劃全國建成16-18個重點城市,擁有2支(含)以上男、女職業足球甲級俱樂部;全市青少年足球人口占在校學生人數總數的50%,建設完成1個國家級青訓中心和一批市級、區(縣)級青訓中心;足球場地數量和利用率有較大提升,每萬人擁有足球場地達到1塊以上。
中期目標(2026-2030年)要求,重點城市足球發展初見成效,職業足球、青少年足球、社會足球規模水平全面提升。遠期目標(2031-2035)規劃,到2035年,足球成為我國建成體育強國的標志性事業。重點城市要走在全國前列,率先實現足球的全面發展。
根據《指導意見》,“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市”建設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深化足球管理體制改革、提升職業足球發展水平、完善足球競賽體系、全面推進青少年足球發展、推動社會足球蓬勃發展、加快足球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設群眾身邊的足球場地設施、培養健康向上的足球文化等八部分內容。
《指導意見》表示,體育總局將牽頭成立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市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中國足協下設辦公室,負責重點城市建設工作的評估、督查、協調。成立專家組,對足球發展重點城市總體規劃、頂層設計和政策制定等進行論證指導。各城市也要求成立足球發展重點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由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直轄市可以為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
“十四五”期間,體育總局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重點城市開展足球運動。體育總局和中國足協將給予通過評估的重點城市每年500萬-1000萬元的引導資金。各城市每年至少配套安排足球發展專項資金3000萬元以上,納入當地政府財政預算,重點用于支持高水平足球后備人才培養等工作。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設立足球發展基金會,拓寬足球發展資金來源渠道。
根據《指導意見》,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市實行申報制,以五年為一個周期。每年對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市建設工作效果進行評估,評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或連續兩年評估不合格的,撤銷重點城市稱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