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隨著各地氣溫迅速上升,天氣日漸炎熱,汛期即將來臨,學生溺水事故進入多發高發期。日前,湖北、湖南、廣西等地先后發生多起溺水事件,造成多名中小學生死亡,令人痛心。為做好預防學生溺水事故有關工作,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生命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緊盯關鍵時間節點。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緊盯中小學生上學、放學和周末、節假日等關鍵時間節點,強化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加強家校溝通,督促家長加強對學生離校期間的監管,對孩子行蹤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內容、知歸時”,嚴防溺水事故發生。
二、緊盯關鍵防控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廣泛開展防溺水“六不”宣傳,反復提醒學生不私自下水游泳,遇到他人溺水要積極主動呼喚周圍成年人施救,防止盲目下水施救、手拉手施救,造成連帶溺水身亡事故。要積極創造條件,在溺水事故高發地區學校開設游泳課,幫助學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救自護方法,有效減少溺水事件發生。學校要提醒學生放學后及時回家,不要在外逗留,并將離校時間告知家長,提醒家長掌握學生行蹤。
三、緊盯重點危險水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提請當地黨委和政府,統籌協調水利、應急、公安等部門,及時對轄區內易發溺水事故的河、塘、溝、渠、坑和水庫、湖泊等重點危險水域進行排查整治,完善安全警示標識,配置安全防護設施,認真組織巡查值守,妥善做好應急處置。
四、緊盯重點學生群體。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關注農村中小學生,特別是留守兒童、特殊家庭學生等重點群體,健全關愛措施,定期開展家訪,督促家長切實加強監管。要根據學生家庭住址進行分組,成立學生防溺水“聯防小組”,建立相互提醒機制,小組成員之間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識,對同學私自下水和到危險水域玩耍行為,及時制止并向家長、老師報告。
五、緊盯安全責任落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將防溺水工作情況納入教育質量評價和教育行政、學校校長和教職工工作考評,作為評優評先先決條件。要加大防溺水工作責任追究力度,對履行預防溺水職責不認真、部署預防溺水工作不及時,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5月21日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來源|教育部網站
編輯|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