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張明凱通訊員程坤)
6月17日14時37分,在京臺高速禹城口執法站,德州高速交警三大隊民警接稽查布控報警稱,一輛黑色小型普通客車逾期未檢驗,民警立即在出口處進行攔截檢查。
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及車輛行駛證時,駕駛員靳女士只出示了自己的駕駛證,沒有找到行駛證,并表示該車是自己向朋友借的車。當民警向靳女士說明該車輛存在逾期未檢驗的違法行為時,靳女士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并要求打電話向朋友進行確定,打完電話才知道,該車居然漏審接近半年,檢驗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民警對該車輛逾期未檢驗的違法行為作出了處罰。靳女士也很無奈,趕緊繳款處理了此次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