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日前,德州市殘聯、市醫保局等9部門共同制定了《德州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將救助標準再次提高,從每年1.5萬元提高到1.6萬元。
《細則》細化了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目錄,涵蓋了視力殘疾、聽力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孤獨癥兒童的服務項目、服務頻次和服務方式。明確了手術、康復訓練、輔助器具三大類別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補助標準,對項目內容、補助標準作出詳細規定,進一步減輕殘疾兒童家庭經濟負擔。
《細則》明確,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基本服務項目和內容包括為符合條件的聽力殘疾兒童實施人工耳蝸植入救助手術;為符合條件的肢體殘疾兒童實施矯治救助手術;為有輔助器具需求的殘疾兒童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為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提供康復訓練等服務。
殘疾兒童接受基本康復服務產生的費用按規定給予補助,定點康復機構不得向監護人收取額外費用,超出規定補助標準部分,由定點康復機構承擔。定點康復機構提供的基本康復服務實行分類收費政策,屬于醫療服務的,執行醫療保障部門制定的價格,其他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康復救助資金采取先預付、后結算的方式。三級、二級、一級定點康復機構預撥比例分別不超過70%、60%、50%,于每年6月底前撥付。
《細則》將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執行,屆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標準將從每年1.5萬元提高到1.6萬元;服務天數從每月不少于17天,調整到每月不少于20天。(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湯錦瑤 通訊員 撒曉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