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違規低速電動車盡早“剎車”
張明昭
近年來,違規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駛上大街小巷,影響交通安全,引發不少交通事故。近日,我市加強對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這是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城市形象的重要舉措。
違規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因為不需要駕照、不需要上牌,受到很多人的歡迎,也正因如此,埋下了安全隱患。筆者就曾經遇到過,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與汽車搶道、逆行、闖紅燈等違章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道路行駛、駕駛拼裝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依法處罰。現在,很多老年人鐘情于這類車輛,可是因為沒有接受過正規交通規則學習,老年人反應又比較慢等,容易出現違反交通法規的情況,這都存在著安全隱患。
從城市發展角度來看,違規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也是影響城市發展的一個因素。一方面影響合規車輛行駛,一輛在機動車道行駛的違規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就能讓一個車道的汽車無法提速;另一方面也影響城市形象,違規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穿行在大街小巷,會給人留下混亂無序的印象。我市整治違規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也是從城市發展的長遠角度作出的必要舉措。
我市加強對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并沒有“一刀切”,而是設置了過渡期。對2021年10月1日前購買的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內上路行駛時,應當遵守相關通行規定。中心城區設置限行區域,限行區域內,每日6時至20時禁止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通行和路內停放。過渡期內,市民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相關規定,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超標低速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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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苗欣
審核|朱代軍 終審|尹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