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逆行、闖紅燈……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劉帥
提及電動三輪車,德州人都不會陌生,大街小巷,幾乎隨處可見。隨著11月1日,我市中心城區限行違規電動三(四)輪車政策的落地,越來越多的車主扎堆審車、考證,這一群體似乎更重視“安全”了。10月20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梳理出部分涉電動三輪車的典型事故案例,再次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安全文明出行。
10月7日20時30分許,在德城區尚城國際門口處,周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沿迎賓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尚城國際門前時,其車與劉某某駕駛的電動二輪車發生刮碰,事故致使劉某某受傷。接警后,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處置,現場民警利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周某某進行酒精檢測,結果“140mg/ 100ml”的檢測數值讓民警著實感到意外。
隨即,民警將其帶至醫院抽血并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理。最終,經交警部門認定,周某某因涉嫌醉酒駕駛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同時,周某某也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罰。
如今,電動三輪、四輪車已成為多數家庭的代步工具,但有部分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較差,駕駛此類車輛不遵守交通法規,各種“不可預見的走姿”讓人心驚膽戰,給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巨大的隱患。
9月5日16時11分,在德城區發生了這樣一起事故。郭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沿新河路由西向東闖紅燈行駛至新河路與雙魏大道交叉路口時,其車與由東向西左轉彎的小型客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郭某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電動三輪車闖紅燈違法,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無獨有偶。10月5日12時16分,謝某某駕駛魯N牌照小型轎車沿新河路行駛至廣川大道交叉口由東向南左轉彎時,與李某某駕駛的沿路口東側人行橫道由北向南闖紅燈行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致使電動三輪車駕駛人李某某輕微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電動三輪車駕駛人李某某因逆行、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故處理民警在此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根據《德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的通告》要求,2021年11月1日起,將對違規三輪、四輪實行限行管理。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及時為車輛辦理登記掛牌,自身也要在取得相關車輛駕駛資格后駕車上路。同時,行車上路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杜絕闖紅燈、逆行、酒醉駕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做到文明駕車、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