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情介紹
2021年8月2日20時10分許,56歲的陳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輕便摩托車沿侯馬市褚村南門北側路段由北向南行駛時,刮撞道路西側由北向南正常行走的行人白某某及其女兒張某某母女,造成白某某及張某某二人不同程度受傷及電動正三輪輕便摩托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經診斷,此次事故致白某某急性特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
事故成因
陳某某回憶事故發生的經過,當天晚上八點左右,擺完地攤的陳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沿褚村南北方向道路由北向南行駛,由于路上有路燈照明,相對方向車流量較大,對向機動車燈光使陳某某看不清路況。對向車道一輛機動車駛過后,陳某某突然看見正前方有兩個并排走路的行人,她急忙打方向避讓,但已經遲了……
事故分析
陳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且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款:“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等規定,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警提示
行人夜間出行:
1、在黑夜,即使是顏色鮮艷的衣服在20米左右的距離上看上去就會有些模糊,而黃色、熒光色衣服在夜晚最為醒目。所以,夜晚步行外出盡量減少穿深色衣服,最好穿有反光條或熒光條的衣物,安全效果是比較好的。
2、在過馬路的時候一定要走人行橫道、天橋、地下通道等行人過街安全通道。
3、在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山區道路,盡量不在道路拐彎處視野盲區橫過馬路。在拐彎處一般也是事故多發地,很大原因是因為雙方視野都不好,如果行人要在拐彎處過馬路,一定要選擇在來車方向的顯眼處,確定沒有來車再過馬路,萬一中途有來車也好讓司機能看到自己然后在安全距離內操作好減速等措施。
夜間行車交通安全:
夜間行車,由于光線差能見度低、駕駛人身體疲勞、路況不佳等多種因素導致事故發率要遠大于白天。發生在夜間的交通事故多不勝數,夜間行車相對白天需要更加小心謹慎。
1、雖然夜間車輛較少,但需要駕駛人更加仔細觀察周圍環境和路面情況,作為駕駛人有必要了解夜間行車相關注意事項,做到有備無患,確保夜間行車安全。
2、 留意路況變化和路面情況。通過路口、居民區時要緩慢行駛。如果看到道路上出現一些石頭、磚頭、樹枝等物體,應第一時間輕踩剎車,確認安全后變換車道。
3、 雨霧天一定降車速。如果天氣突然下雨或起霧,要在第一時間降低行車速度,如果前車的速度此時也降低并且適中,可以在保證安全距離的前提下跟車行駛。
4、夜晚遭遇遠光燈應該怎么辦?夜晚亂用遠光燈可使駕駛人視覺上產生“瞬間致盲”,被遠光晃到的駕駛人如同閉眼開車,對周圍的行人以及前后來車的觀察能力大大下降,特別容易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如果對向來車長時間使用遠光燈,可采用切換遠近光燈的方式提醒對方。面對自己的提醒,如果對方毫不理會,就主動減速靠邊,等會車結束再正常行駛。如果遇到對向車輛切換燈光,要注意自己是否無意間開了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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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山西臨汾交警 編輯|苗欣
審核|朱代軍 終審|尹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