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奎芬,夏津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負責人、一級檢察官、檢委員會委員。自2005年進入夏津縣檢察院以來,她立足本職,以實際行動踐行人民檢察為人民的誓言,在平凡的崗位上創造了不平凡的業績,先后榮獲“全市檢察機關先進個人”、“夏津縣巾幗建功標兵”、全市檢察機關“第二屆最美檢察官”、“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并記個人三等功。
一、相伴文字,在清苦中感悟幸福
2005年7月,劉奎芬被分配到預防科,負責檢察院的“文秘、調研、信息、宣傳、檢委會、人民監督員、職務犯罪預防”7項工作職責。對待工作,她認真負責。高燒39.5℃,渾身打顫仍然準備迎檢材料;加班到凌晨一點寫材料,天黑霧大獨自一人找不到回家的路;懷孕九個月,身體難受沒有請過一天的假。八年,低頭伏案的沉靜、筆耕方寸的執著,她學會了用筆詮釋公平與正義。她創作了50余萬字的文秘材料,300余篇檢察信息,200多篇調研文章。183篇宣傳材料被各級媒體采用,文章《試論附條件不起訴之適用》被評為全省檢察研究成果一等獎。
相比文字材料,預防工作涉及面廣,又很不容易見成效。有一次給農村“兩委”干部上法制課,因為村干部多數人文化水平不高,內容需要深入淺出。她翻閱了全院十幾年來百余本職務犯罪案件卷宗,深入研讀法律書籍,與辦案人員面對面交流,思考工作的切入點。為了能做好預防工作,她探索更加形象的宣傳模式,在戶外LED屏、電視臺等播放廉政短片、節假日發送廉政短信、開通夏津縣檢察院預防微博。與國稅局、環保局等9家單位共同開展了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縣委領導做出批示,要求在全縣推廣。《淺議如何唱好廉政風險防控三部曲》的工作做法在全省會議上作交流發言,被評為2012年度全市創新成果三等獎。
二、胸懷愛心,在艱辛中感悟幸福
2013年,劉奎芬擔任未檢科科長。從事未檢工作第一年就取得全市第一名的成績。參與辦理的充氣少年杜傳旺被傷害案,被評為全省維護未成年人權益優秀案件。三年來幫助20余名失足青少年重歸正途。她帶領未檢科探索開展了“6+8”刑事訴訟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檢察機關內部6個辦案部門,聯合民政、教育等8家單位,共同開展生活、心理等多項救助。三年來,共排查出16名失管未成年人進行了單項和復合救助。高檢院公訴廳在全國轉發了該院的工作做法。山東省院簡報、《檢察日報》頭版、新華社山東參考等給予了報道,該項工作更是獲得2014年度全市創新成果一等獎。
三、 忠于職守,在忙碌中感悟幸福
2014年初,劉奎芬兼任偵查監督科負責人。這要求她必須要有精熟的法律知識,靈活的工作策略。一年110余起審查逮捕案件,近300余本卷宗,一千多萬字的案卷材料和復雜案情,她都要堅持逐案逐字審查后再把案件分配給具體承辦人。五年多的時間里,582起案件無一錯案,逮捕準確率100%。2015年全縣農信社不良貸款清收專項活動中,她多次參加清欠組案件討論,確保了清欠環節所辦案件少走彎路、不出錯案,服務了全縣清欠大局。
15年來,她在摯愛的檢察事業中忙碌著,接下來,她將繼續以最堅強的信心和努力去創造、去奮斗,去唱響平凡人生最響亮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