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31日23時,樂陵市疾控中心接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轉發的濟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協查函:我市陳某為確診病例MU5206航班的同程人員,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經流行病學調查,陳某現居我市,目前該密切接觸者和已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員均已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初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現將密切接觸者在樂陵市主要活動軌跡通告如下:
1月27日20時,乘坐出租車(魯AF09191)從濟南遙墻國際機場回樂陵市鄭店鎮家中。
1月30日10時32分,通過薛記炒貨店進入德百購物中心,10時35分在二樓服裝區,11時33分進入一樓超市,涉及水果、調味品、濕巾區,11時54分在11號收款臺交款。12時01分在一樓三只松鼠買水,12時13分由薛記炒貨小門出德百購物中心。12時35分在德百購物中心附近楊國福麻辣燙就餐。13時46分由澳林新天地購物中心東北門進入,去三樓服裝運動區,15點46分在一樓超市購買牛奶,15時58分付費離開。在購物期間曾多次摘掉口罩。
1月31日9時至10時去鄭店鎮樊屯趕集。
請在上述時間、地點與該密切接觸者可能有接觸或軌跡交叉的人員,第一時間向屬地鄉鎮(街道)、村(社區)或工作單位報備個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動配合進行核酸檢測,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如隱瞞相關接觸情況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等不良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請廣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保持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積極主動接種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時刻增強個人防護意識,規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離,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風、少聚集。
樂陵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