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邑法院走好新時代司法為民趕考路
臨邑縣法院院長于磊在2022年縣人代會上作報告
為農民工集中兌付工資
指導當事人智能化立案
通訊員張培松楊武賢
“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新的一年,臨邑法院將貫徹落實省委“六個一”發展思路,倡樹“嚴、真、細、實、快”工作作風,繼續保持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繼續保持越是艱難越向前的奮斗姿態,在新一屆縣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奮力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在新時代再創臨邑法院事業新輝煌!
服務大局服務大局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今年,臨邑法院將圍繞全縣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確保各種所有制經濟主體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權利保護平等,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強化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依法審慎適用強制措施。助力中小微企業恢復發展。立足服務保障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落實好上級法院關于司法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幫助中小微企業減負紓困。
發揮破產審判職能作用。落實我縣《關于服務新舊動能轉換建立企業破產府院聯動機制的意見》,實質化運行府院聯動機制,用足用好企業破產費用專項啟動資金,加強破產審判專業化建設,創新破產管理人市場化選任,助力市場主體救治和出清。
鞏固成果鞏固成果
攻克執行難“堡壘”
執行是人民群眾獲得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臨邑法院將繼續保持執行工作高水平運行,健全和完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向著“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不斷邁進。
深化執行職能定位改革。著重辦理執行實施案件,確保案件實際執結,就地化解矛盾、解決糾紛,及時實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深化創新腳本化執行運作模式,在解決執行難上走在前列,力爭今年在全市法院打造特色工作品牌。
緊盯核心指標提升執行質效。提高新收執行案件辦理效率,加大舊存案件清理力度,做到統籌協調、新舊兼顧。建立涉黑惡財產刑、涉金融、涉黨政、涉民生、涉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債務等重點案件常態化專項執行機制,推動整體工作提質增效。
提標提效提標提效
落實司法體制改革
走過千山萬水,仍需跋山涉水。臨邑法院將落實司法體制改革,推動審判執行工作提標提效、提質提速,努力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加強審判監督管理。嚴格規范審判委員會、專業法官會議工作規則,落實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職責清單和法官審判職責清單,完善院庭長履行法定監督管理職責的考評、追責機制。
正確適用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嚴格依法定罪量刑,尊重量刑建議,對有違罪責刑相適應的堅決依法糾正;探索建立刑拘直訴等“輕刑快審”,依法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
精準解憂精準解憂
提高糾紛解決效率
臨邑法院還將堅持人民至上,努力解決群眾打官司中的“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
提高特邀調解工作質效。落實特邀調解名冊制度,選優配強特邀調解員,嵌入審判執行團隊,及時進行訴前調解,調解成功的案件不再進入執行程序。調解不成的及時進入訴訟程序,落實好送達地址確認、無爭議事實記載、無異議調解方案認可等制度,使相關的事實、證據、程序性事務直接進入下一環節,避免從頭再來。
加大小額訴訟程序適用力度。對于標的額為全省上年度就業人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下的案件,除法律明確排除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外,原則上先導入小額訴訟程序;對于標的額為全省上年度就業人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案件,推動當事人同意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建立全流程訴訟引導機制。用好財產保全措施,并將調解貫穿于訴前、立案、審判、執行、信訪全過程,促使當事人握手言和或正確理解、自愿接受裁判結果,提高自動履行率。
雁陣效應雁陣效應
院庭長帶頭辦疑難案
臨邑法院還將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辦案效果,進而提升司法服務效能和司法公信力。
發揮院庭長“關鍵少數”表率作用,帶頭承辦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帶動其他法官多辦案、快結案、辦好案。盯緊盯牢超期未結案件和臨近審限案件,提高審限內結案率,縮短辦案周期。
針對立案環節,繼續開展好網上立案,落實好一次辦好改革;針對審判環節,加強排期開庭、合議、起訴書送達等環節的銜接,最大限度壓縮辦案時長,比如緊縮辦理結案手續耗時,要以裁判文書最后簽發時間作為落款時間,并于簽發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報結手續。針對執行環節,圍繞提高“3+1”核心指標,嚴格終本審查,加強執行財產查控和執行過付款管理。
從嚴治院從嚴治院
鍛造人民法院鐵軍
臨邑法院還將堅持把政治生態建設作為“一號工程”,鞏固深化黨史學習教育和教育整頓成果,把全面從嚴治黨治院工作向縱深推進,鍛造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的人民法院鐵軍。
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機制。
著力防范廉政風險,嚴格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堅持每月如實填報,一經發現無理由不按時報告、隱瞞不報的情況,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持續整治頑瘴痼疾。鞏固整治裁量權行使不規范、違法超審限等成果,加強建章立制跟蹤問效,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司法作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