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吳楊)
3月13日,德州市紀委監委印發《關于嚴明疫情防控紀律“十嚴禁”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以嚴明紀律和過硬作風保障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并提出“十嚴禁”紀律要求。
《通知》提出,嚴禁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疫情防控各項決策部署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嚴禁在落實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玩忽職守,違抗命令、臨陣退縮、行動遲緩、貽誤工作,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
嚴禁擅自發布傳播未經官方證實的疫情信息,甚至編造、傳播、散布虛假信息或發表有關疫情不當言論。
嚴禁貪污、挪用、截留、擠占疫情防控款物,以及在調配使用中虛報冒領、優親厚友、揮霍浪費等行為。
嚴禁以疫情防控為由,對群眾、企業合理訴求消極應付、簡單粗暴,或隨意提高辦事門檻甚至簡單搞“一刀切”停止服務。
嚴禁耍特權、搞特殊,以任何借口妨礙、干擾、影響疫情防控指令落實,或為親屬、朋友等利害關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幫助。
嚴禁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謊報情況、遮掩問題,特別是瞞報、漏報、遲報、錯報、謊報疫情相關情況、數據及防控工作信息。
嚴禁在疫情防控期間,組織或參加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培訓、聚會、聚餐等群體性聚集活動。
嚴禁隨意要求各級各部門單位上報不必要的數據、材料,增加基層負擔。
嚴禁其他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違紀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來抓,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強化使命擔當,迅速將“十嚴禁”紀律要求傳達到位,激勵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知責于心、擔責于身、履責于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當先鋒、作表率,確保疫情防控各項要求不折不扣、堅決迅速落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