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系上“安全帶”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鄭乃春通訊員趙書君劉鵬飛)
3月23日,記者從德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自5月1日起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領域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安責險”)制度。
“安責險”制度是一種帶有公益性質的“安全+保險+服務”的制度模式,是將商業保險的風險專業化控制和社會保障功能,引入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形成政府主導、企業負責、社會化保障的風險防控體系,可有效防范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全市范圍內依法應當辦理施工許可的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開工前應當投保安責險。安責險應由相應的施工總承包單位以項目為單位參保。工程項目中有分包單位的,保費由總承包單位統一辦理,分包單位根據分包合同約定合理承擔投保費用。鑒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工藝流程中各種工種調動頻繁、用工流動性大,投保應實行不記名和不計人數的方式。施工企業自愿選擇安責險費率及保額區間,保障范圍應當覆蓋本工程施工全過程和全體參建人員,具體費率、理賠等責任義務由投、承保雙方通過保險合同條款約定。
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市建筑業發展促進中心要加強宣傳引導,讓廣大企業充分理解安責險的制度內涵,切實感受安責險的效果作用,自覺主動依法參保。按照依法購買、自愿服務原則,由施工企業自主選擇具備相應資格的保險機構或共保體投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指定承保機構。建筑工程安責險保費列入工程造價,由參保企業列支,不得轉嫁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市建筑業發展促進中心要將工程項目投保安責險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與項目評優報獎、企業信用評價等工作結合起來,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風險防范機制,對未按規定參保的工地責令限期整改,依法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