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王南)
2022年1月1日,《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正式實施。《資管新規》明確了金融機構不得對理財產品進行保本保收益承諾,實施“剛性兌付”,購買的客戶需自擔風險。4月6日,建行德州分行工作人員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購買理財產品需充分認識投資風險,防范仍宣稱“保本保息”“剛性兌付”的違規產品及金融詐騙,理性投資。
對金融消費者來說,“剛性兌付”產品傳遞的是理財無風險的觀念,讓金融消費者相信無風險也能有高收益的“神話”。長此以往,大多數金融消費者會喪失風險判斷能力和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也使金融詐騙有了可乘之機。
對金融機構來說,“剛性兌付”意味著最終的風險將完全由金融機構承擔,金融市場的波動和風險是常態,一旦金融機構難以承擔,將導致局部乃至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產生。
對金融市場來說,“剛性兌付”背離了“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市場規律,不利于金融行業的健康長遠發展。
建行德州分行工作人員提醒,在購買理財產品時,要認真閱讀產品說明書和合同條款,了解各方的權利義務,審慎評估風險、確認并簽署合同,樹立理性投資、價值投資的觀念。對于銷售人員宣稱“保本保息”“剛性兌付”的情形,金融消費者要提高警惕,認真閱讀產品說明書和合同條款,知曉產品的資金投向,了解產品的真實風險和收益,以及理財產品的真實性,如涉及金融詐騙,應立即拒絕,及時報警。
金融消費者要適當學習投資理財基礎知識,強化理性投資意識,了解投資市場存在的風險,理性對待投資、增強甄別能力,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選擇理財產品。在投資時,應選擇正規的持牌機構、正規的銷售渠道和正規的從業人員,并通過正規渠道反映問題、維護自身權益。面對高風險高收益投資產品,金融消費者要充分認識到“風險與收益相匹配”,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要充分評估后謹慎投資。一旦投資,就要強化參與意識,時刻關注理財資產狀況,要求受托人及時提供資產變動、收入和費用賬單,以便隨時掌握資產變動狀況,更好地控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