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修訂印發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張志寧通訊員程延軍)日前,新修訂的《德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印發,旨在全面提高我市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和規范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與2012年印發的預案相比,新修訂的《德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主要作了以下修改:增加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及防控,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分析了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中的頻發突發事件,明確了各級政府開展風險防控的工作機制和職責;明確突發事件響應分級,市級層面應急響應依據突發事件處置難度、現實結果或預期后果等,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明確了響應啟動主體;調整預警級別,由原來的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調整為一級、二級、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和黃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完善監測預警,重點是細化了預警措施,增加觀測頻次、轉移疏散人員等9項預警措施;細化應急處置措施,增加了現場信息獲取、組織營救受災和被困人員、開展環境應急監測等20項具體措施,提升應急處置工作的科學性和全面性;鼓勵公民參與救援,公民按照各級政府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補助;對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后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表揚;增加推動應急救援補償,搶險救援結束后,應急救援隊伍或個人應如實統計所消耗的物資數量,縣級以上政府應給予應急救援隊伍或個人必要的資金補償;完善預案管理,細化預案編制、審批、銜接、演練、評估和修訂工作職責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