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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斷加強人權法治保障,健全人權法治保障機制,推動我國人權法治保障取得歷史性成就。我們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權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環節,人權法治化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人人充分享有人權,是人類社會的偉大夢想。尊重和保障人權,是中國共產黨人的不懈追求。尊重和保障人權,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權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環節,加快完善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保障公民參與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基本政治權利,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環境等各方面權利,不斷提升人權法治化保障水平。”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學指引下,我們黨堅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治國理政的一項重要工作,深化法治領域改革,健全人權法治保障機制,保障公民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新時代人權法治保障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
人權保障立法更加成熟完備
立法工作只有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才能為人權法治保障夯實規則之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依照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法規來展開和推進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要加強社會保障立法工作,加快制定或修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方面的相關法律”。這些重要論述,為構建保障人權的堅實法律體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指引下,我國立法機關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所急所需所盼,把人權保障作為立法工作的重點任務,加快充實和完善人權保障的法律規定,形成涵蓋人權保障各層面的法律法規,為促進各項人權全面發展提供法律依據。比如,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編纂民法典,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新的國家安全法等,修改環境保護法、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全方位織就協調增進人民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方面權利的人權保護法律網;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加強對個人信息權益等新興領域人權的保護;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全面保障特定群體權利;修改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提高訴訟過程中的人權保障水準。
新時代,立法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制定和完善一系列保障人權的法律制度,人權保障各方面立法更加成熟完備,人民各項權利更有法律保障。隨著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以良法善治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廣大人民群眾享有人權的內容更加豐富、渠道更加便捷、形式更加多樣。
人權保障執法更加公正嚴格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是維護和保障人權的關鍵環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行政機關必須依法履行職責,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要樹立正確法治理念,把打擊犯罪同保障人權、追求效率同實現公正、執法目的同執法形式有機統一起來”“要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行政裁決等活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嚴肅處理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和人員”。我們要不斷強化依法行政,將人民權益得到切實有效保障作為法治政府的衡量標準和最終目標,在嚴格執法、執法為民中尊重和保障人權。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行政機關堅持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將保護人權的理念貫徹到行政執法全過程,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推動人權保障邁上新臺階。把行政權力限制在法治框架之中,實施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并向社會公開,禁止法外設權、違法用權,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不斷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和行政執法調查取證、告知、罰沒收入管理、行刑銜接等制度,確保行政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全面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救濟,實現案件流程信息化管理和同步記錄,加強對執法活動的實時監督。強化責任追究機制,有效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建設服務型政府,持續深化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新時代,行政機關正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權力和權利的關系,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更加注重把平等原則和比例原則運用于執法過程中,不折不扣保護人民的各項權利,努力確保法定權益受到公平保障、人格尊嚴獲得平等尊重。人民群眾不僅從每一個執法決定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而且感受到執法的力度和溫度、對人格尊嚴的呵護。更加公正嚴格的人權保障執法,使人民群眾對中國人權事業的滿意度持續提高。
人權司法保障更加全面有效
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重要防線。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從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三個方面,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破解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司法體制改革必須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指引下,我國司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人權司法保障制度機制更加健全。我們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和司法職業保障制度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明確法官、檢察官辦案的權力和責任,做到“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堅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訴求,全面嚴格實施立案登記制,切實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權。保障當事人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強化訴訟過程中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保障。深化司法公開,建立健全陽光司法機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員、社區矯正對象、戒毒人員及刑滿釋放人員的合法權利。建立健全權利救濟和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司法體制改革成效如何,歸根到底要由人民來評判。新時代,我們牢固樹立正確司法理念,司法工作堅持把定分止爭、懲惡揚善同保障人權、救濟權利有機統一起來,將人權保障貫穿于司法權力運行各階段、各環節,以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活動,使受侵害的權利得到及時救濟和有效保護,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人權司法保障成效越來越顯著,推動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信任不斷增強。
守法意識、人權意識更加深入人心
人權保障為了人民,人權保障依靠人民。加強人權法治保障,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這就需要普及人權法治觀念,增強全社會的守法意識、人權意識,為保障人權奠定堅實社會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弘揚正確人權觀,廣泛開展人權宣傳和知識普及,營造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良好氛圍。”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指引下,我們加強法治社會建設,守法意識、人權意識更加深入人心,為人權法治保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把法治宣傳教育與人權教育緊密結合,廣泛開展人權理論研究和人權教育培訓。將人權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各中小學結合學生年齡特點,在相關課程教學中融入人身權利、受教育權利、經濟權利等學習內容,增強學生權利意識。在高校開設人權專業及相關課程,培養人權方向專業人才。舉辦多期針對黨政干部、司法系統人員的人權知識培訓班,強化國家工作人員人權法治觀念。定期編寫出版《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報告》藍皮書,出版和發行《人權》《人權研究》《中國人權評論》等專業書刊,推動人權教育和知識普及。加強實踐教育,讓人民群眾在豐富的人權法治保障實踐中形成和鞏固守法意識、人權意識,學會尊重人權、依法維權。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引導和支持人民群眾依法行使民主權利。
新時代,我們全面推進全民守法,人民群眾依法維權能力顯著提高,尊重和保護他人合法權利日益成為人民群眾的思想共識,崇尚法治、尊重人權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這不僅推動我國人權法治保障水平和效能顯著提升,生動詮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顯著優勢,更增強了我們堅定不移走中國人權發展道路的決心和信心。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人權法治保障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環節,實現人權法治保障深層次優化、全方位升級,中國必將為世界人權事業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張文顯(作者為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