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車里幾個人?”“里面是小孩子,1.2米以下不是不算么……”近日,德州高速交警在青銀高速公路夏津收費站執勤時,攔停一輛超員車,面對民警,司機的解釋可謂“雷人”,最終受到了應有的處罰。
6月2日18時,德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五大隊民警在對一輛小型普通客車例行安全檢查,執勤民警透過車窗觀察,發現該車車廂內“人頭攢動”,遂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并進行進一步調查。經民警清點,該車核載5人,實載7人,里面有2個小寶寶,一個在家長懷里抱著,另一個竟然趴在家長的腿下“掩藏”。
“不管孩子大小,都是一個個體,都不能超員,孩子也應該用安全座椅。”面對民警的批評教育,駕駛人張某后悔不已。據其介紹,此程他和家人商量去夏津某景區游玩,考慮到濟南和夏津相距不遠,為圖方便家人擠在了一輛車上,懷著僥幸心理上路最終還是被查。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民警對張某駕駛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同時,民警對車內小朋友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醒孩子們不要乘坐超員車輛,也提醒爸爸媽媽不要開超員車,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平安出行。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孫良玉 通訊員 李登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