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全媒體記者 于紅靚
為進一步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切實支持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島城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經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決定調整島城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內容如下:
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保持不變。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其他未作調整事項按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