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工作
讓行政執法有力度更有溫度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鄧靜)日前,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意見,決定在全市行政執法機關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工作。意見指出,對違法行為查處,行政機關要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給執法對象以指導。進一步樹立“執法就是服務”理念,切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端正行政執法理念、改進行政執法方式。
各行政執法機關辦理行政指導事項,需堅持自愿、合法、合理、公平、主動和便民原則。根據不同領域、不同事項采取靈活多樣的指導方式,可采取書面形式,制作行政指導文書,也可采用口頭或電話、短信、微信等簡易形式。具體可以采取政策引導、合規引導、示范引領、執法提示、勸導警示、行政約談、案件回訪等方式。其中,勸導警示即行政執法機關對違法情節輕微、無主觀故意并及時糾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根據本部門梳理的“不罰清單”,告知其立即糾正違法行為,規勸其承諾不再發生類似違法行為。行政約談即行政執法機關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質量缺陷的,被投訴舉報較多造成不良影響的市場主體,進行約見談話,督促其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