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9月1日起施行
私拉電線充電占用消防車通道將被罰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劉臻通訊員時忠琪于卉依)7月22日,《德州市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布實施新聞發布會舉行。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司法局解讀《規定》有關情況。
《德州市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經6月24日市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將于9月1日起施行。屆時,私拉電線充電、占用消防車通道等行為將被處罰。
《規定》共分29條,明確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組織開展住宅物業消防安全檢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全面推行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支持和幫助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
《規定》明確了各部門職責,應急管理部門實施監督管理,消防救援機構依法履行住宅物業消防安全工作職責,承擔火災預防、滅火救援和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等相關工作,對公安派出所開展的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指導。公安派出所按照有關規定對轄區住宅物業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規定》要求,對擬建、在建的住宅小區,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規劃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區按照有關規定建設或者改造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同時,對于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缺失、老舊、損毀嚴重的住宅小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推進將其納入老舊小區改造計劃。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住宅物業區域內有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等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為的,可以勸阻或者向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人員報告,并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違反《規定》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近年來,全國范圍內住宅火災呈逐年上升趨勢,成為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重要因素和公眾關注程度高的焦點問題。德州市住宅物業消防安全領域也存在一些安全隱患。以立法形式明確有關部門單位職責,依法確定管理措施,對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促進文明城市建設十分必要。為此,我市將《規定》列入立法計劃。
“下一步,德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將通過組織培訓會、約談會等形式開展業務指導,推動相關單位和行業部門落實消防安全監管責任,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各項消防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督促、有整改。”市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李振表示,同時,結合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采取隨機抽查、突擊訪查、錯時檢查等形式,對全市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全方位督查,重點對高層建筑、電動自行車等管理情況進行排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函告行業部門、告知轄區街道和社區,明確整改時限,確保隱患及時查處。